運輸事故形式及防范措施
本礦井的主要運輸方式、可能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和主要防范措施、
電機車運輸:
可能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:機車撞壓人,架線觸電,物料超寬造成刮人,機車或列車掉道、顛覆造成的人身傷害,乘坐非乘人車輛或扒車、跳車造成的人身傷害,司機未將機車停穩(wěn)就下車或摘掛銷鏈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、工作地點安全距離不足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。
主要防范措施
A:機車司機必須嚴格按照煤礦《安全規(guī)程》、《操作規(guī)程》、《安全技術措施》的規(guī)定操作。按照規(guī)定的信號指令開車,開車前必須發(fā)出開車信號。遇行人、道岔、彎道、坡度大、噪音大、視線有障礙、硐室口等地點必須及時減速鳴笛。
B:嚴禁人員自運行中的電機車前方跨越。
C:嚴禁在有架空線的地點(我礦井下架空線高度為軌面以上2.4米)肩扛或高舉鋼釬等導電性材料,禁止站在礦車內裝卸物料,確需進行登高作業(yè)時必須切斷架空線電源。
D:機車司機行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裝載和組列情況,禁止超長、超寬、超高、超重或捆綁不牢的物料入列。
E:經(jīng)常檢查軌道,發(fā)現(xiàn)異常及時處理。
F:禁止在機車運輸線路上進行人工推車,確需進行時必須征得調車站得同意,由調車站通知司機。
G:禁止乘坐非乘人車輛或扒車、跳車。
H:機車司機下車前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、將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、扳緊車閘、不得關閉車燈,不得將機車停在超過3‰的坡道上
F:摘掛鉤或進行其它與車輛運行有關的作業(yè)時必須待司機將機車停穩(wěn)
刮板輸送機運輸:
可能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:由于聯(lián)軸節(jié)、傳動鏈等運轉部位未裝保護罩,機尾未裝護扳,人員靠近時,易被轉動部位絞傷;刮扳鏈由于被不平的機槽接口或木塊等雜物卡住,拉力突然猛增,致使機頭或機尾突然撬起,易打傷或擠傷附近工作人員;工人違章乘坐輸送機或在機槽內行走,易被突然向上跳動的刮扳鏈打傷;工作人員處理輸送機故障時未停車,或雖已停車,但未掛“有人工作、禁止開車”的警示牌,均易誤開車而造成人身事故;機頭、機尾未按規(guī)定打設支柱、錨固設施松動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。
主要防范措施
A:電動機與減速機的聯(lián)軸節(jié)、傳